2018-04-23 10:39:55
证券代码:000012;200012 公告编号:2018-015
证券简称:南玻a;南玻b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中国南玻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于2018年4月20日在深圳蛇口工业六路一号南玻集团新办公楼一号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18年4月10日以电子邮件形式向所有监事发出。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到监事2名,监事赵鹏先生因出差委托监事会主席张宛东女士出席本次会议并表决。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了《关于计划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报废的议案》
监事会审议了公司的《关于计划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报废的议案》,认为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有关规定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报废,计提后能够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资产状况,符合企业实际情况,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报废。
二、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变更符合财政部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因此,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三、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了《关于ag九游会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差错更正符合《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9号——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和《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的有关规定,有利于更加公允、客观的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同意该项会计差错更正的处理。此事虽然系前任高管及其主要负责人所致,但要求公司引以为戒,我们将在今后的工作中,督促公司进一步加强管理,避免此类事项的发生,切实维护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
四、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了《2017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17年度,公司监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恪尽职守、勤勉尽责,依法独立行使职权,切实维护公司和股东合法权益。监事会对公司生产经营活动、重大事项、财务状况以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情况进行了监督,促进了公司规范运作。现将监事会2017年度主要工作情况做如下汇报:
(一)2017年公司召开监事会情况
会议届次 |
召开时间 |
议题 |
披露日期 |
公告编号 |
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 |
2017年1月13日 |
关于补选第七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
2017年1月14日 |
2017-006 |
第七届监事会临时会议 |
2017年1月23日 |
关于计划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报废的议案 |
2017年1月25日 |
2017-008 |
第七届监事会临时会议 |
2017年4月13日 |
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
2017年4月14日 |
2017-021 |
第七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 |
2017年4月27日 |
1、2016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
2017年4月28日 |
2017-028 |
2、2016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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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016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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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016年度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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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017年第一季度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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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关于ag九游会重大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的议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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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 |
2017年5月2日 |
1、关于第八届监事会选举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
2017年5月3日 |
2017-035 |
第八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 |
2017年8月18日 |
1、2017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
2017年8月22日 |
2017-054 |
2、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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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 |
2017年10月10日 |
1、关于《中国南玻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
2017年10月11日 |
2017-064 |
2、关于《中国南玻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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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关于核查《中国南玻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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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 |
2017年10月26日 |
审议2017年第三季度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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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届监事会临时会议 |
2017年12月11日 |
1、关于调整2017年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授予名单和授予数量的议案 |
2017年12月12日 |
2017-076 |
2、关于向2017年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
此外,公司监事会通过列席和参加股东大会、董事会和经营管理会议,了解和掌握集团的经营和财务状况,对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等进行了有效监督。
(二)监事会对公司2017年度相关事项的监督情况
1、依法运作情况
监事会认为,2017年董事会认真执行了股东大会决议,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在公司章程规定范围内行使职权,决策程序合法;公司内控制度健全,运作规范;未发现期间内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履行职务时有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
2、检查公司财务情况
2017年监事会认真细致地检查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认为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人)出具的审计报告真实可靠,公司财务报告及审计意见真实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3、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没有募集资金投资于建设项目的情况。
4、收购、出售资产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收购和出售资产的行为。
5、关联交易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关联交易。
6、关于2017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意见:
报告期内,公司内部控制组织机构完整,内部审计部门及内部控制部门人员配备齐全到位,保证了公司内部控制重点活动的执行及监督充分有效。
2017年度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全面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情况。
以上监事会工作报告需提请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了《2017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监事会对该年度报告的审核意见如下:
1、该报告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的规定。
2、该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能真实反映出公司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
3、没有发现参与报告编制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此议案需要提交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2017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此议案需提交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七、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了《2017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监事会审议了公司的《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认为在报告期内,公司内部控制组织机构完整,内部审计部门及内部控制部门人员配备齐全到位,保证了公司内部控制重点活动的执行及监督充分有效。
公司的《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全面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情况。
特此公告。
中国南玻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〇一八年四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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