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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控股子公司担保的公告(2011-10-26)

2011-10-26 10:35:22

证券代码:000012200012     证券简称:南玻a;南玻b                                                   公告编号:2011-041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公司于2011年10月25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了《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担保的议案》。为保证各控股子公司的经营需要,董事会同意公司分别为成都南玻玻璃有限公司、河北视窗玻璃有限公司、天津南玻工程玻璃有限公司、天津南玻节能玻璃有限公司、东莞南玻工程玻璃有限公司、东莞南玻太阳能玻璃有限公司、宜昌南玻硅材料有限公司、东莞南玻光伏科技有限公司合计等值约135,300万元人民币及1,880万美元的融资额度提供不可撤销连带责任担保。

上述担保事项在董事会的权限范围内,不需要提交股东大会。

截止目前,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的银行借款担保余额为83,990万元人民币。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被担保人均为南玻集团控股子公司,具体情况如下:

1、成都南玻玻璃有限公司

南玻集团控股比例:75%

法定代表人:张凡

注册资本:24,666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生产销售浮法玻璃产品及玻璃深加工。

截止2010年底,公司资产总额16.77亿元、负债总额9.00亿元、净资产7.77亿元;公司2010年度实现净利润4.45亿元。

2、河北视窗玻璃有限公司

南玻集团控股比例:100%

法定代表人:张凡

注册资本:24,300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生产销售各种超薄电子玻璃。

截止2010年底,公司资产总额2.45亿元、负债总额0.02亿元、净资产2.43亿元;截至目前,该公司尚处于筹建期。

3、天津南玻工程玻璃有限公司

南玻集团控股比例:100%

法定代表人:吴国斌

注册资本:17,800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生产和销售环保节能玻璃、低辐射镀膜玻璃、热反射镀膜玻璃等各种特种玻璃。

截止2010年底,公司资产总额4.71亿元、负债总额2.04亿元、净资产2.67亿元;公司2010年度实现净利润0.20亿元。

4、天津南玻节能玻璃有限公司

南玻集团控股比例:100%

法定代表人:吴国斌

注册资本:12,800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生产和销售环保节能玻璃、低辐射镀膜玻璃、热反射镀膜玻璃等各种特种玻璃。

截止2010年底,公司资产总额5.50亿元、负债总额3.13亿元、净资产2.37亿元;公司2010年度实现净利润0.91亿元。

5、东莞南玻工程玻璃有限公司

南玻集团控股比例:100%

法定代表人:吴国斌

注册资本:24,000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生产和销售环保节能玻璃、低辐射镀膜玻璃、热反射镀膜玻璃等各种特种玻璃。

截止2010年底,公司资产总额10.00亿元、负债总额6.69亿元、净资产3.31亿元;公司2010年度实现净利润0.57亿元。

6、东莞南玻太阳能玻璃有限公司

南玻集团控股比例:100%

法定代表人:李卫南

注册资本:40,000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生产和销售太阳能超白玻璃、优质超白压花玻璃等特种玻璃。

截止2010年底,公司资产总额9.33亿元、负债总额4.25亿元、净资产5.08亿元;公司2010年度实现净利润2.64亿元。

7、宜昌南玻硅材料有限公司

南玻集团控股比例:93.97%

法定代表人:柯汉奇

注册资本:81,558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生产及销售半导体高纯硅材料、高纯超细有机硅单体,以及多晶硅、单晶硅、硅片及有机硅材料的高效制取、提纯和分离。

截止2010年底,公司资产总额20.21亿元、负债总额12.05亿元、净资产8.16亿元;公司2010年度实现净利润1.96亿元。

8、东莞南玻光伏科技有限公司

南玻集团控股比例:100%

法定代表人:柯汉奇

注册资本:51,500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生产销售太阳能电池及组件。

截止2010年底,公司资产总额6.51亿元、负债总额3.71亿元、净资产2.80亿元;公司2010年度实现净利润0.58亿元。

 

三、担保的主要内容

1、为控股子公司天津南玻工程玻璃有限公司及天津南玻节能玻璃有限公司在工商银行等值均为5,000万元人民币的融资额度提供不可撤销连带责任担保,期限均为1年;

2、为控股子公司东莞南玻太阳能玻璃有限公司、天津南玻节能玻璃有限公司、成都南玻玻璃有限公司、东莞南玻工程玻璃有限公司、东莞南玻光伏科技有限公司在大华银行分别为等值5,000万元人民币、650万美元、600万美元、380万美元、6,300万元人民币的融资额度提供不可撤销连带责任担保,期限分别为3年、1年、1年、1年、1年;

3、为控股子公司河北视窗玻璃有限公司在农业银行等值为30,000万元人民币的融资额度提供不可撤销连带责任担保,期限5年;

4、为控股子公司东莞南玻光伏科技有限公司在汇丰银行等值9,000万元人民币及等值250万美元的融资额度提供不可撤销连带责任担保,期限1年;

5、为控股子公司东莞南玻光伏科技有限公司、宜昌南玻硅材料有限公司在招商银行分别为等值20,000万元人民币、25,000万元人民币的融资额度提供不可撤销连带责任担保,期限1年;

6、为控股子公司宜昌南玻硅材料有限公司在湖北银行等值为30,000万元人民币的融资额度提供不可撤销连带责任担保,期限3年;

7、成都南玻玻璃有限公司、宜昌南玻硅材料有限公司的少数股东已按照相应投资比例向南玻集团提供了反担保。

上述担保事项在董事会的权限范围内,不需要提交股东大会。

 

四、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本次担保主要是为了满足公司日常经营的需要,以上各被担保控股子公司财务状况稳定,经营情况良好,上述担保符合南玻集团整体利益。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数量

目前,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的银行借款担保余额为83,990万元人民币,占公司截止2010年底经审计的归属母公司净资产的13.15%,占总资产的6.74%。

公司无逾期担保。

 

特此公告。

中国南玻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一年十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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