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12-25 11:48:42
证券代码:000012;200012 证券简称:南玻a;南玻b 公告编号:2010-049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08年9月修订)的相关规定,本公司的参股公司——广东金刚玻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刚玻璃”)被界定为关联方,现对公司2010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披露如下:
一、公司2010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
根据公司实际业务需要,预计2010年本公司向关联方销售金额约为人民币6,000万元;本公司向关联方采购金额约为人民币5,500万元。
二、关联方介绍
1、关联方基本情况
广东金刚玻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广东省汕头市大学路叠金工业区
法人代表:庄大建
注册资本:12,000万元
经营范围:研制、开发、生产各类高科技特种玻璃及系统,生产加工各类玻璃制品及配套金属构件,太阳能光伏建筑一体化系统设计及部件制造,工程安装咨询及ag九游会的售后服务。
2、与本公司的关联关系
金刚玻璃为本公司及全资控股子公司——南玻(香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香港南玻”)的参股公司,公司及香港南玻合计持有金刚玻璃总股本的8.33%,股份数量为1,000万股。
3、履约能力分析
上述关联方依法续存且生产经营正常,其经济效益和财务状况良好,有良好的履约能力,不会给交易双方的生产经营带来风险。
三、定价原则
上述关联交易价格参照市场价格制定,无高于或低于正常价格的情况,没有损害上市公司的利益,也没有损害其他非关联股东的利益。
四、关联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上述日常关联交易遵循市场公允原则,属于公司的正常ag九游会的业务范围,双方交易有利于降低运营成本,在销售方面的关联交易可为公司扩大销售渠道,在采购方面的关联交易能为公司提供持续稳定的配套材料;上述关联交易不存在内幕交易行为,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也不构成对本公司独立性的影响,公司主要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或被其控制。
五、审议程序
1、本次关联交易的议案经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同意提交公司第五届第十八次董事会审议,并就该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公司三名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遵循市场公允原则,属于公司的正常ag九游会的业务范围,关联交易价格参照市场价格制定,无高于或低于正常价格的情况,不存在内幕交易行为,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也不构成对本公司独立性的影响,公司主要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或被其控制。
2、董事会表决情况和关联董事回避情况:公司第五届第十八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审核2010年关联交易的议案》,九名董事中两名关联董事回避表决,其余董事一致通过。表决情况详见同日分别刊登在巨潮网(网址:http://www.cninfo.com.cn)以及《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香港商报》上的公告。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中国南玻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的独立董事声明。
特此公告。
中国南玻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〇年十二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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