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06-01 10:43:34
证券代码:000012;200012 公告编号:2019-039
证券简称:南玻a;南玻b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公司于2019年5月31日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临时会议,会议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了《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为保证公司的正常经营,提高公司的综合竞争力,根据公司章程规定,董事会同意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成都南玻玻璃有限公司、四川南玻节能玻璃有限公司、河北视窗玻璃有限公司合计等值为11,000万元人民币的融资额度提供不可撤销连带责任担保,以及同意公司委托汇丰银行(中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开立金额不超过港币7,500万元,期限不超过1年的备用信用证,信用证受益人为香港上海汇丰银行有限公司,被担保人为全资子公司南玻(香港)有限公司。
上述担保事项在董事会的权限范围内,不需要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成都南玻玻璃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04年07月02日
注册地点:成都市双流区公兴街道黄龙大道二段16号
法定代表人:何进
注册资本:26,000万人民币元
经营范围:生产和销售各种特种玻璃
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 元
项目 |
2018年12月31日 |
2017年12月31日 |
资产总额 |
995,731,737 |
960,567,064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592,149,514 |
549,644,542 |
|
2018年年度 |
2017年年度 |
营业收入 |
1,102,892,837 |
963,867,411 |
营业利润 |
216,021,026 |
186,191,950 |
净利润 |
183,649,324 |
159,097,192 |
2、四川南玻节能玻璃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4年1月6日
注册地点:四川省成都市双流县公兴镇黄龙大道二段16号
法定代表人:赵习军
注册资本:18,000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生产和销售节能玻璃
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 元
项目 |
2018年12月31日 |
2017年12月31日 |
资产总额 |
608,164,876 |
591,328,226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274,374,498 |
244,574,217 |
|
2018年年度 |
2017年年度 |
营业收入 |
470,311,481 |
481,003,747 |
营业利润 |
27,574,435 |
17,407,512 |
净利润 |
25,293,181 |
15,833,397 |
3、河北视窗玻璃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0年11月04日
注册地点:河北永清工业园区百合道刘家务村南
法定代表人:何进
注册资本:24300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生产和销售各种超薄电子玻璃
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 元
项目 |
2018年12月31日 |
2017年12月31日 |
资产总额 |
364,131,604 |
329,278,976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317,001,895 |
291,045,567 |
|
2018年年度 |
2017年年度 |
营业收入 |
155,708,515 |
151,075,659 |
营业利润 |
24,150,043 |
26,655,050 |
净利润 |
22,176,662 |
23,289,969 |
4、南玻(香港)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02年12月04日
注册地点:香港干诺道西144-151号成基商业中心3806室
法定代表人:李宁
注册资本:8,644万元港币
经营范围:产品的境外销售和服务业务
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 元
项目 |
2018年12月31日 |
2017年12月31日 |
资产总额 |
1,370,607,896 |
1,287,090,854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1,245,554,303 |
1,169,409,991 |
|
2018年年度 |
2017年年度 |
营业收入 |
- |
- |
营业利润 |
69,404,428 |
84,029,873 |
净利润 |
71,804,224 |
84,653,076 |
三、担保的主要内容
1、为全资子公司成都南玻玻璃有限公司在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双流支行金额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的为期1年的融资额度提供不可撤销连带责任担保;
2、为全资子公司四川南玻节能玻璃有限公司在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双流支行金额不超过人民币3,000万元的为期1年的融资额度提供不可撤销连带责任担保;
3、为全资子公司河北视窗玻璃有限公司在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永清县支行金额不超过人民币3,000万元的为期1年的融资额度提供不可撤销连带责任担保;
4、公司委托汇丰银行(中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开立金额不超过港币7,500万元,期限不超过1年的备用信用证,信用证受益人为香港上海汇丰银行有限公司,被担保人为全资子公司南玻(香港)有限公司。
四、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本次担保主要是为了满足公司日常经营的需要,以上被担保全资子公司财务状况稳定,经营情况良好,上述担保符合南玻集团整体利益,因此,同意为上述全资子公司提供不可撤销连带责任担保。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数量
目前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余额为人民币230,412万元,占2018年末归属母公司净资产910,315万元的25.31%,占总资产1,911,423万元的12.05%。公司无逾期担保。
特此公告。
中国南玻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六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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