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2-09-05 00:00:00
中国南玻科技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00年度分红派息再次提示公告
本公司2000年度股东大会通过了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现金1.2元人民币(含税)的分配方案。2001年6月18日公司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大公报》上刊登《中国南玻科技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00年度派息公告》,确定股权登记日为6月25日,6月26日为除息日。到目前为止,本公司b股股东的股息已全部分派完毕。由于深圳证券登记公司代划a股流通股股息时,对所有持有流通股的股东,不论是个人还是法人,只代划股息的80%,所以持有本公司流通股的法人股东应分股息的另外20%无法划出(持有本公司流通股的个人股东股息的20%已由本公司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因此,请在股权登记日持有本公司流通股的法人股东速与本公司联系,尽快领取股息余下的20%部分。另外到目前为止,仍有部分a股募集法人股股东未领取股息。为了保证股东的权益,本公司再次提示股东注意分红派息公告并速与本公司联系。股东领取红利时应提交如下资料:(1)股东证券帐户卡复印件;(2)加盖登记工商局图章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3)持股证明;(4)法定代表人、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5)公司联系电话。以上资料都需加盖公司法人公章。
联系机构:中国南玻科技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证券资产管理部。
联系电话:0755-6695970
联系人:张志平
联系地址:深圳蛇口工业六路一号南玻大厦证券资产管理部。
邮政编码:518067
特此公告。
中国南玻科技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零零一年十一月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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