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11-28 14:03:17
证券代码:000012;200012 公告编号:2017-074
证券简称:南玻a;南玻b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公司于2017年11月27日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临时会议,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了《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为保证公司的正常经营,提高公司的综合竞争力,根据公司章程规定,董事会同意公司为全资子公司东莞南玻光伏科技有限公司、天津南玻节能玻璃有限公司、吴江南玻玻璃有限公司、吴江南玻华东工程玻璃有限公司、东莞南玻太阳能玻璃有限公司合计等值不超过48,200万元人民币的融资额度提供不可撤销连带责任担保。上述担保事项在董事会的权限范围内,不需要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东莞南玻光伏科技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06年02月23日
注册地点:东莞市麻涌镇新基村
法定代表人:李卫南
注册资本:51,600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生产和销售高科技绿色电池产品
单位: 元
项目 |
2016年12月31日 |
资产总额 |
1,025,206,256 |
负债总额 |
637,567,382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387,638,874 |
资产负债率 |
62% |
|
2016年年度 |
营业收入 |
906,991,278 |
营业利润 |
52,030,837 |
净利润 |
47,632,275 |
2、吴江南玻玻璃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09年9月28日
注册地点:江苏省吴江经济开发区
法定代表人:李卫南
注册资本:56,504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生产和销售浮法玻璃与太阳能玻璃。
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元
项目 |
2016年12月31日 |
资产总额 |
1,638,264,353 |
负债总额 |
876,572,950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761,691,403 |
资产负债率 |
54% |
|
2016年年度 |
营业收入 |
1,456,107,620 |
营业利润 |
224,756,571 |
净利润 |
195,109,689 |
3、吴江南玻华东工程玻璃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06年10月27日
注册地点:
法定代表人:赵习军
注册资本:32,000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生产和销售深加工玻璃
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 元
项目 |
2016年12月31日 |
资产总额 |
753,618,002 |
负债总额 |
296,688,307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456,929,695 |
资产负债率 |
39% |
|
2016年年度 |
营业收入 |
627,373,454 |
营业利润 |
60,788,475 |
净利润 |
52,966,221 |
4、东莞南玻太阳能玻璃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05年10月26日
注册地点:东莞市麻涌镇新基村
法定代表人:李卫南
注册资本:48,000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生产销售太阳能玻璃产品
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 元
项目 |
2016年12月31日 |
资产总额 |
1,283,054,019 |
负债总额 |
556,290,392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726,763,627 |
资产负债率 |
43% |
|
2016年年度 |
营业收入 |
998,705,884 |
营业利润 |
176,158,368 |
净利润 |
153,053,792 |
5、天津南玻节能玻璃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06年9月26日
注册地点:天津市武清开发区
法定代表人:赵习军
注册资本:33,600万人民币
经营范围:生产和销售环保节能型的特种玻璃和高档环保型装饰装修材料。
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 元
项目 |
2016年12月31日 |
资产总额 |
664,828,895 |
负债总额 |
172,522,390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492,306,505 |
资产负债率 |
26% |
|
2016年年度 |
营业收入 |
585,567,095 |
营业利润 |
17,010,836 |
净利润 |
19,544,801 |
三、担保的主要内容
1、为全资子公司东莞南玻光伏科技有限公司在中广核国际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金额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为期3年的融资额度提供不可撤销连带责任担保;
2、为全资子公司东莞南玻太阳能玻璃有限公司在华美银行(中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金额不超过人民币3,200万元为期1年的融资额度提供不可撤销连带责任担保;
为全资子公司天津南玻节能玻璃有限公司在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分行金额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为期1年的融资额度提供不可撤销连带责任担保;
为全资子公司吴江南玻玻璃有限公司在浙商银行苏州分行吴江支行金额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为期1年的融资额度提供不可撤销连带责任担保;
为全资子公司吴江南玻华东工程玻璃有限公司在浙商银行苏州分行吴江支行金额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为期1年的融资额度提供不可撤销连带责任担保;
上述担保事项在董事会的权限范围内,不需要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本次担保主要是为了满足公司日常经营的需要,以上被担保全资子公司财务状况稳定,经营情况良好,上述担保符合南玻集团整体利益,因此,同意为上述全资子公司提供不可撤销连带责任担保。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数量
本年度,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余额为人民币313,545万元,占2016年末归属母公司净资产781,233万元的40.13%,占总资产1,697,923万元的18.47%。公司无逾期担保。
特此公告。
中国南玻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七年十一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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