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11-16 14:56:37
证券代码:000012;200012; 112022 公告编号:2016-044
证券简称:南玻a;南玻b; 10南玻02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中国南玻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于2016年11月7日下午收到董事王健、陈琳、叶伟青、程细宝提出的《中国南玻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案》(以下简称《提案》),《提案》内容为:1、《关于制定<南玻“十三五”发展战略规划>的议案》,2、《关于要求管理层核查光伏电站投资项目的议案》,3、《关于ag九游会管理人员任免以及员工聘用相关事宜的议案》,4、《关于调整董事会对总经理部分授权的议案》,5、《关于要求公司就员工离职等事项作出澄清公告的议案》,6、其他与上述事宜及目前公司状况有关的需要董事会讨论决议的事项。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在收到上述提案后,于2016年11月9日通过电子邮件向所有董事发出召开第七届董事会临时会议的通知,并于11月14日在深圳蛇口工业六路一号南玻大厦七楼会议室现场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临时会议。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实到董事8名,董事长曾南因健康原因,委托董事吴国斌出席会议并表决。在本次董事会临时会议中,提出上述《提案》的四位董事现场提出撤销原《提案》中的所有议案,同时在会议现场提出了临时提案《关于由董事陈琳代为履行董事长职权的议案》。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董事临时提案《关于由董事陈琳代为履行董事长职权的议案》。
会议表决结果: 6票同意,1票反对,2票弃权。
鉴于公司董事长曾南因身体原因在外地治疗,无法回公司现场履行董事长职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零九条及公司《章程》第一百一十三条的规定,公司半数以上董事同意:在曾南董事长回公司主持董事会事务前,暂由董事陈琳代为履行董事长职权(与对外投资、对外担保、关联交易、资产处置有关的职权除外)。
董事张建军认为董事长曾南先生一直在履行董事长职责,不需要由其他董事代为履行董事长职务,同时认为此议案存在程序瑕疵,没有提前通知,不是董事会本次议题,选择反对。
董事符启林认为此议案存在程序瑕疵,不是本次董事会议题,选择弃权。
董事杜文君认为此议案存在程序瑕疵,没有提前通知,不是本次董事会议题,选择弃权。
特此公告。
中国南玻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六年十一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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